佛、道 小典 (P-13)

 

 

三界------教義名數。關于世俗世界的分類。佛教採用古印度傳统說法,把世俗世界劃分為三種,即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,合稱三界。認為眾生有情均在三界中“生死輪迴”。《俱舍論》卷八:

() 欲界,為具有食欲,淫欲(“段食,淫所引貪”)的眾生所居。包括五道中的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六欲天和人,以及他們所依存的場所(器世間),如人所居的四洲等。

() 色界,位于欲界之上,為己離食、淫二欲的眾生所居,離粗欲、向只享受精妙景像。其“器”(宮殿等)及“有情”仍為“色所屬界”,即仍離不開物質。包括四靜慮處(或“四禪天”)十七種天,此稱色界十七天。

() 無色界,更在色界之上,為無形色眾生所居,離物質享受,只有四類特殊的精神存在。“其體非色,立無色名”,“依眾同分(使眾生得同樣果報之因,相當共性)及與命根(相當壽命)而得相續”,包括四天,稱“四無色天”。

 六界------又名六大。教義名數。即地界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界。謂之六界,亦是六種周遍一切法界、造成有情無情世界的基本原素。据《俱舍論》卷一,地、水、火、風稱“四大種”,是構成一切物質現象的基本因素。“空界”,指“內外竅隙”,如門窗口鼻等,亦為現像生成的必要條伴,“識界”,指“諸有漏識”,即眾生的意識(六識),為眾生生存的基本絛中。前五大屬色法,後一大屬心法。 

十界------六凡四聖之略稱。教義名詞。佛教把佛和眾生分為十大類之總稱,即: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阿修羅、人、天、聲聞、緣覺、菩薩、佛。前六界稱“凡夫”,簡稱“六凡”;後四界為已解脫的“聖者”,簡稱“四聖”。

五蘊------又謂“五眾”,“五陰”。教義名數。意謂積聚、類別。《俱舍論》卷一;“諸有為法和合聚義是蘊義,”是對一切有為法作的分類;共計有五

() 色蘊:“諸所有色,若過去,若未來,若現在,若內若外,若粗若細,若劣若勝,若遠若近,如是一切略為一聚,說名色蘊”。

() 受蘊:即把“諸所有受”“略為一聚”;

() 想蘊;() 行蘊;( 識蘊;是把想、行、識略為一聚,此五蘊作為對一切有為法的概括,狹義為現實人的代稱,廣義指物質世界(色蘊)和精神世界(其餘四蘊)的總和,是佛教全部教義分析研究的基本對象。《般若心經》:“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;受想行識,亦復如是。”

 ------凡集禪門之人,為坐禪說法念誦,謂之參。參,交參之義,謂集眾之參會。故詰旦升堂為朝參。早晨進堂聽主持說法,於早餐後進行。《禪門清規》;“闔院大眾,朝參夕聚”。月暮念誦為晚參。傍晚集會聽主持說法或念誦。《祖庭事苑》卷七:“日晡念誦,謂之晚參”。非時說法為小參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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